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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期间是否计入办案期限

刑事辩护 2026-10-26 14:03 标签: 办案 精神病 计入

精神病鉴定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侦查期间,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宋冬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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