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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挪用公款罪数额怎样认定

刑事辩护 2026-06-12 14:17 标签: 挪用公款罪 数额 认定

连续挪用公款罪数额的认定分别为: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数额在二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并三个月未归还的,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王海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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