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犯罪数额起点是三万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2024-05-22 14:33
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财产的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定义为职务侵占罪。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规定:职务侵占数额六万元以上不满四十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职务侵占数额一百万以上不满一千五百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022-08-10 16:26
盗窃罪数额起点是一千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2022-09-13 13:41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贪污“数额较大”标准为: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数额巨大”标准为: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为:三百万元以上。
2024-08-29 14:26
侵占罪数额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
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
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应参照适用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据最近有关司法解释,盗窃罪的数额较大为1000—3000元,侵占罪也还是会根据侵占的数额进行判决。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2025-05-09 10:44
贪污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侵犯客体包括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