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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劳动报酬是否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工伤 2026-04-17 16:54 标签: 解除劳动关系 追索 劳动报酬

追索劳动报酬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不解除。当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的方式维权,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王文珂律师

王文珂律师

山东博睿(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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