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经规划部门审批,但不违反城市的总体规划的违章建筑,违建人在缴纳罚款,并向规划部门申请补办规划手续,通过审批成为合法建筑后,可以去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该建筑的权属登记手续,取得产权证。
如果该违章建筑不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的,应当依法拆除,不能通过补办手续使其成为合法建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2024-09-29 11:41
对于违章建筑,可以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1、相关部门确认违章建筑后,根据建筑情况和对总体规划的影响,依法作出限期改正或限期拆除的决定;
2、对于限期拆除的建筑,行为人在期限内不拆除的,相关部门作出强制拆除的通知;
3、到期时,相关部门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强制拆除。
2024-10-11 10:40
1、违章建筑被强拆一般不能获得赔偿。
2、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
3、强制拆除时行政机关未对屋内物品登记保全的,被拆迁人可以按照受损物品合理价值的60%主张赔偿。
2025-04-25 11:00
1、违建被强拆里面的物品应向公证机关办理保全,及时进行物品转移。
2、强制拆除时行政机关未对屋内物品登记保全的,被拆迁人可以按照受损物品合理价值的60%主张赔偿。
3、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2024-12-27 10:03
此类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建造者不具有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属于在他人土地上建造房屋,因而不能通过补办有关建筑许可手续而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权,其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有关建筑的行政法规,也侵害了他人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
2025-01-13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