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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别人起冲突争吵拿铁棍吓唬对方但没打这样算恐吓吗

其他 2026-05-18 15:08 标签: 铁棍 恐吓 吓唬

只要是以加害他人权益或公共利益等事项威胁他人,使他人心理感到畏怖恐慌的都算恐吓威胁。恐吓威胁后果比较严重的话,可以考虑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对方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情节严重者会按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刘彦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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