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2025-02-22 10:30
关于年终假期无法享受补偿事宜:
1.若企业确实由于经营所需原因无法为员工提供充足的休息时间,在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后,可暂时取消其年终假期;
2.如企业已经为员工安排了相关待遇,然而员工却未能主动享受,按照相关法规原则应无额外补偿给付。
2024-08-13 09:06
2022-10-20 14:54
离职年假未休,公司可以对未休部分补成工资。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2、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李金华补充道,如果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3、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024-09-20 13:46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辞退的员工未休年假的,应当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给员工补偿,而补偿的天数则是员工当年度内应休未休年假的天数。
2、该300%的补偿中也包括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024-12-27 08:28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辞退的职工未休年假的,应当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给职工补偿,而补偿的天数则是职工当年度内应休未休年假的天数。
2、该300%的补偿中也包括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