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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门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其他 2026-04-21 17:01 标签: 堵门 违法行为

堵门属于民事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阻碍通行权。堵门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还会构成治安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徐峰律师

徐峰律师

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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