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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葬费谁可以领取到

劳动工伤 2026-04-15 14:14 标签: 安葬 领取

法定继承人。
根据社保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其法定继承人将在社保部门进行审核通过后,依法继承该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余额。
若符合相应标准及条件,社保机构也将会按规定发放丧葬费以及抚恤金。
然而,需引起注意的是各地丧葬费与抚恤金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不完全统一,因此应以当地政府公布且执行的标准为准。
除此之外,对于那些参与了基本养老保险项目并已成为参保人的个体,因为疾病或者非因公原因离世的,他们的遗属同样有权向社保机构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假如逝者已经结婚,那么这项权益就应当归其妻子所有;倘若逝者未曾婚配,那么便可由他的孩子们来享有这笔权益;如若在逝者生前无子女陪伴,那这份权益就会落到逝者父母手中。
当然,在此还需要特别提到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说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不幸死于意外事故或因公负伤导致残疾,在他们宣告退出工作岗位之后又
再次离开人世的情况,针对这些逝去之人,其丧葬事项所需的一切一次性费用均应当由原供职单位承担与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何红霞律师

何红霞律师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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