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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证据不足如何处理

刑事辩护 2026-03-09 08:52 标签: 对方 证据不足 处理

对方证据不足的处理:如果进入了检察院审查阶段,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但两次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是进入了法院审判阶段,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法院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陈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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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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