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
监察机关可以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以及可能隐藏被调查人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在搜查时,应当出具搜查证件,并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等见证人在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四条 监察机关可以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以及可能隐藏被调查人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在搜查时,应当出示搜查证,并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等见证人在场。搜查女性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监察机关进行搜查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2025-06-13 11:34
被留置人员不一定有罪。
留置是指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
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逃跑、自杀的,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以及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情形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的行为。
因此,留置只是一种调查措施而不是一种刑罚,只有法院依法认定为行为人有罪,才能确定构成犯罪。
2025-05-09 10:05
不是一定有罪的。
依据我国《监察法》的相关规定,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员采取留置措施,是为了方便监察机关调查,而被留置人有没有罪,由法院进行判决。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2024-05-07 14:49
留置人员不是罪犯。任何人未经法院判处有罪的,不能确定为有罪。
留置措施是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采用的限制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2025-02-11 17:10
警察查手机需要搜查令。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2022-09-19 16:47
留置不属于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等,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做出,留置不属于强制措施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