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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损害赔偿标准

征地拆迁 2026-02-02 17:20 标签: 损害赔偿 林业 标准

1.林地补偿费用:
征占、使用林地时,其补偿额不得低于本地同类土地耕作用途的百分之八十;若是短期占用林地,那么这个比例应至少是百分之二十。
2.林木及附属设施补偿费用:
对于那些处于幼龄期的森林,每公顷所能得到的补偿款必须在四千五百元到七千五百元之间浮动,如果对此期间树木所投入的造林资金较大,则按照实际投资金额进行补足。
并且,每公顷还要承受年均四千五百元(或更甚六千元,若属于经济林)的抚育和保护管理费用。
3.安置补贴费用:
这部分货物根据相关土地管理法规或者标准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 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

李小红律师

李小红律师

河南宛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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