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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宅基地上建房属于违建吗

征地拆迁 2026-01-17 15:11 标签: 违建 老宅 建房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通过法定程序申请并取得批准手续后的自家宅基地上进行建筑工程,并不构成违章建设行为。
宅基地使用权人得以根据现行法例规定,合法拥有所属集体所有土地的占有权与使用权,有权依照现行法规,在自身获得许可的宅基地上构建住房以及各类配套附属设施。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若宅基地使用权人在本村已经完成了建房计划,则不得再次进行新的建房活动。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王芳律师

王芳律师

山东地义(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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