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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劳动工伤 2026-01-27 15:20 标签: 工伤赔偿标准 十级 深圳

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社保支付80%左右,单位支付20%)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100元/天×70%(社保支付)
3、交通费:300-1000(社保支付)
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
5、护理费:住院天数×50元/天(单位支付)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社保支付)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个月(社保支付)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李紫依律师

李紫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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