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25-09-17 16:14
劳动者享有婚假,与其入职多久无关。
婚假一般是三天,各地在通过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婚假及相关待遇作出了不同的地方性规定,比如《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日。
劳动者婚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2024-09-10 10:59
吕梁市岚县女职工的产假,正常是98天,最长可以休息158天。
法律规定,符合《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
2025-06-06 14:48
1、当事人夫妻双方在政策生育、当事人或者配偶参保生育保险满1年,且在当地社保部门指定的定点机构分娩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婴儿出生证。
2022-08-12 11:50
产假最多休18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90天。法律规定:《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奖励与优待:(一)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产假期满后,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其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和计算工龄;(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25-07-25 15:26
国家规定法定产假是98天。
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延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