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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属于合同诈骗罪

刑事辩护 2025-12-04 17:15 标签: 合同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为合同诈骗罪。
如下行为可以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一)签订买卖合同,骗取现金或实物。
(二)以真面目签订的合同。
(三)伪造身份签订虚假合同,骗取他人预付款或定金。
(四)以联合经商、投资、协作等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进行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常信丽律师

常信丽律师

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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