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立案的条件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立案机关管辖。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应当予以立案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2025-04-09 18:29
刑事诉讼立案的条件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立案机关管辖。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应当予以立案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2022-08-17 16:56
公安机关管辖的立案条件是: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
2022-08-12 16:34
满足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两个条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2024-06-13 10:31
刑事诉讼立案的条件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立案机关管辖。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应当予以立案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2024-06-25 10:22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法定条件应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立案是司法机关对案件材料审查后,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决定不予受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