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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打人可以加重刑罚吗?

刑事辩护 2025-11-21 11:07 标签: 公职人员 刑罚 加重

在我国公职人员的身份对案件的定性没有影响。刑法中,非身份犯不存在“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的说法。故意伤害罪为非身份犯,公职人员的身份不能构成从重或从轻的情节。打人至轻伤可处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打架致人轻伤的,要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对于民事赔偿,处理的方式主要是有二个:由双方协商进行赔偿或通过法院诉讼赔偿。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只有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时,才可以先起诉民事再起诉刑事。其他情况下只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先提起刑事诉讼后提起民事诉讼。

邓都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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