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由人民检察院公开宣布。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的活动应当记录在案。不起诉决定书自公开宣布之日起生效。检察院不起诉分为以下几种:
1.法定不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发现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情形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证据不足不起诉。检察院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证据不足,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2024-05-22 10:37
若经检察院审查后决定不予起诉,则应同时对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所查封、扣押及冻结的财产进行解除查封、扣押以及冻结等处理措施。
对于被不起诉者可能需接受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可能有违法所得需要没收的情况,人民检察院将提出相关的检察建议并将该问题移交给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2024-09-10 10:06
刑事案件检察院不起诉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下列机关和人员:
1.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3.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
2025-03-04 11:36
接下来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
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并且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不起诉决定书有错误的,是可以要求复议的。
2025-03-21 17:30
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
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2022-10-17 11:45
“检察院不起诉由检察长决定,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调查或者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并建议重新调查或者侦查。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调查或者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并建议重新调查或者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