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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买社保可以直接辞职走人吗?

劳动工伤 2025-11-15 10:29 标签: 走人 辞职 社保

在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您完全有权立即辞去目前的职位。鉴于用人单位未能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不仅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同时也满足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因此,作为劳动者,您享有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的权利。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条款,当用人单位存在如下任意一种违法情形时,劳动者均可结束现有劳动关系,即:1.未依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保障或者劳动条件;2.未及时且足额地向劳动者支付薪资报酬;3.未依法履行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4.用人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侵害;5.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所述原因导致劳动合同失效的情形发生。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的详细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采取更为严格的强制手段。倘若用人单位未能遵守该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其主要负责人将面临罚款惩罚,并且需要承担应缴社会保险费金额的一至三倍的罚款责任。如若用人单位仍然我行我素,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申请,通过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直接划拨社会保险费,同时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扣押、查封及拍卖涉案价值等同于应缴社会保险费的资产,以此抵偿社会保险费,确保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王璐律师

王璐律师

山东鼎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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