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未遂犯罪的构成要件:
1、主观上有违背妇女意志,实施强奸的故意;
2、客观上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实施了强奸妇女的行为;
3、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强奸未能得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0-10-17 11:52
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
(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
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行为中的某种犯罪行为。
这种行为不是简单的客观行为,而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它是在犯罪分子主观心理状态支配下实施的刑法所规定的具体犯罪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犯罪行为的千差万别,如何正确认定“着手”对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犯罪没有得逞。
这是犯罪未遂的又一要件,它是区别于犯罪既遂的重要标志。
犯罪未得逞是指行为人行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未达到既遂状态而停顿下来。
它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1、是法定的犯罪结果没有发生。
2、是犯罪行为没有完成。
3、是法定的危险状态没有具备。
(三)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这是犯罪未遂的又一个重要特征,它是区别于犯罪中止的根本标志。
犯罪活动着手实施以后之所以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因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如何确定行为人犯罪停止的原因究竟是否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分子停止犯罪是出于犯罪分子自己的意志,还是出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区分,尤其是在外界环境正好与犯罪分子的心理或思想共同起作用的情况下,更是难以区分。
《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2-08-12 14:23
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
(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所谓已“着手”实行犯罪,是指开始了法律所规定的具体犯罪的实行行为。着手是实行行为的开始,也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相区别根本标志。
(二)犯罪未得逞
这是未遂和既遂区别的关键。未得逞,是指没有完全实现《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事实。如果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完全实现法定的犯罪事实,属于未遂;如果完全实现了,就发展为犯罪既遂。
(三)未得逞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
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并非出于行为人的意愿而是遭遇客观障碍,被迫停止。这是区别未遂和中止的根本标志。
2025-03-17 17:04
一、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强奸罪的构成条件有:
1、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4、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二、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有:
1、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
2024-09-27 10:43
《刑法》中的强奸罪构成要件有:
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妇女享有的拒绝与其合法配偶以外的其他男子性交的权利;
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客观要件: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2022-09-15 13:48
刑法强奸罪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妇女享有的拒绝与其合法配偶以外的其他男子性交的权利;
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