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条件是:
一、对房屋土地及人口进行调查,被拆迁人签字确认;
二、制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示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
三、上报省当地审批,取得省当地的征地批文;
四、取得批文后及时公告张贴,告知被拆迁人征地范围,补偿方案等等内容被拆迁人办理补偿登记;
五、协商补偿内容,签订补偿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2024-07-02 11:09
违章建筑在拆迁过程中被拆除,不能获得补偿。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2022-09-22 13:33
2021年起这些农村违建房屋不再拆除:
1、1987年1月1日前建造的农村老房子不属于违法建筑,因此不予拆除。
1986年6月25日,《土地管理法》予以颁布,并于1987年1月1日开始实施,因此,按照以上通知要求,《土地管理法》实施前的超面积宅基地按照实质性的政策予以登记,因此,1987年1月1日前的建筑已经确权登记了,所以不属于违建,故不能拆除。
2、该建筑是从行政机关直接买断土地使用权的,并且在该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不属于违章建筑,不应当被拆除。
3、如果该建筑是农村的三种土地上建筑,包括农村在承包地、荒山荒地自由开垦的土地,以及基本农田建设的土地,不应当被认定为违法的建筑。
4 .一般违建
此种情形的“违建”是指违反程度并不严重的违法用地类违建,尚可采取处以罚款、改正或者补办证件等改正措施来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
5 、有土地证,但是其他证件通盘或者片面异国的,不予拆除
6 .已经补办了建设准许证的,算相符法修建,不予拆除
2022-10-17 14:39
2021年起这些农村违建房屋不再拆除:
1、1987年1月1日前建造的农村老房子不属于违法建筑,因此不予拆除。
1986年6月25日,《土地管理法》予以颁布,并于1987年1月1日开始实施,因此,按照以上通知要求,《土地管理法》实施前的超面积宅基地按照实质性的政策予以登记,因此,1987年1月1日前的建筑已经确权登记了,所以不属于违建,故不能拆除。
2、该建筑是从行政机关直接买断土地使用权的,并且在该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不属于违章建筑,不应当被拆除。
3、如果该建筑是农村的三种土地上建筑,包括农村在承包地、荒山荒地自由开垦的土地,以及基本农田建设的土地,不应当被认定为违法的建筑。
4 .一般违建
此种情形的“违建”是指违反程度并不严重的违法用地类违建,尚可采取处以罚款、改正或者补办证件等改正措施来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
5 、有土地证,但是其他证件通盘或者片面异国的,不予拆除
6 .已经补办了建设准许证的,算相符法修建,不予拆除
2022-08-10 10:35
老房子拆迁赔偿的费用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2-08-10 10:34
老房子拆迁赔偿的费用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