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2025-03-10 17:01
农民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2025-06-12 09:28
如果农民工并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上保险,只要农民工可以证明其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受到法律保护。
即使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两者之间未形成事实劳动法律关系,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也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未上保险的农民工,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衣民工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由未上保险的单位承担。
2024-06-19 11:47
一、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间的生活护理费用,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
2022-08-12 11:26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2024-07-27 09:35
工伤医疗期的待遇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