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解申请。
指企业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提出的调解请求。
但是,调解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才能受理并行使调解。
(2)案件受理。
案件受理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经过审查,决定接受案件申请的过程。
调解申请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也可以是一方提出,但必须是在双方合意的情况下。
调解委员会受理审查中,主要就三项内容进行审查:
一是调解申请人的资格;
二是争议案件是否属劳动争议案件;
三是争议案件是否属调解委员会受理的范围。
调解委员会在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就可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及时将决定通知双方当事人。
(3)进行调查。
案件受理后,调解委员会的首要任务是做了调查工作。
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争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及对调解申请提出的意见和依据;
调查争议所涉及的其他有关人员、单位和部门及他们对争议的态度和看法;
察看和翻阅有关劳动法规以及争议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等。
(4)实施调解。
实施调解是指通过召开调解会议对争议双方的分歧进行调解。
调解会议一般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参加人员是争议双方当事人或其代表,其他有关部门或个人也可以参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2-08-10 16:26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由第三方(例如专业性的人才机构、争议调解中心等)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方式等的说明。
2022-08-18 15:44
发生劳动争议后,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2022-08-18 16:13
劳动争议调解期限,一般是30天;到期未结束时,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的调解期限法律未作规定,是指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申请和完成劳动争议调解所必须遵循的时间。
2025-01-08 09:59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如下:
一、申请调解。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二、受理调解申请。
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开展调解。
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对调解申请书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和范围。
经审查决定受理的,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应将调解的地点、要求等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对不予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调解委员会应在接到《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四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对调解委员会无法决定是否受理的案件,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是否受理。
四、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
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
五、告知申请仲裁的权利。
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经仲裁审查确认且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22-10-13 08:59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以下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