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
1、女职工妊娠7个月(包含7个月)以上的,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包含3个月)以上的、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2024-10-09 14:37
生育险待遇申领申请人提供下列资料: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手术证明及费用凭据。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2022-08-08 17:12
生育保险分娩和流(引)产医疗费用定额标准:
1、顺产。支付标准为: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
2、助娩产。支付标准为: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3、终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支付标准为: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700元、一级医院1400元。
4、住院人工流产术。支付标准为: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5、门诊人工流产手术。支付标准为: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450元。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武汉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首要条件:二胎必须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其他条件与第一胎条件一致:武汉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报销材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选,代办必选)
3、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必选)
4、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必选)
5、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必选)
6、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7、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8、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9、已领取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必选)
10、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2022-08-30 13:47
生育保险流产报销范围和标准主要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生育津贴为女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X假期天数
2025-10-30 09:53
济南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生育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后乘以产假天数(元以下四舍五入)。
女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高于生育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的,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
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二)生育医疗费用。
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的医疗费,实行定额包干,有生育保险基金按地区规定标准支付。
2022-11-29 13:34
生育保险报销的方式为:
应在分娩后一年内,持相关材料,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社保局)办理。且报销应符合如下法定条件:
1、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费;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其他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