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程序中,案件经过发回重审之后,其所涉及的诉讼费通常会被退还给当事人。
这一政策依据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的具体规定,即当第二审级别的人民法院做出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决定后,必须无偿地退还上诉人先前已经支付的所有第二审判案的受理费,而这里提到的“案件受理费”,实际上是指在人民法院进行复议并最终决定受理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海事案件以及行政案件等各类不同类型案件时,依法要求原告预先缴纳的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2022-08-18 15:45
刑事诉讼发回重审情形有:第一种是实体上: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第二种是程序上: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应当裁定发回重审。
2023-03-10 11:49
二审裁定发回重审诉讼费用会退还。
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包括:1、第一审案件受理费;2、第二审案件受理费;3、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案件: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4、行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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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0 09:33
有维持原判决、裁定;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的相关要求规定:1、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具有《若干意见》第1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2、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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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6:53
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所谓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包括:
(1)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2)违反回避制度的。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4)审判组织的组成
2022-08-10 09:20
发回重审的案件,需要重新提交原来一审时已提交的证据。发回重审的案件,是可以再加上诉讼请求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