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立即送达拘留所执行。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条件:
1、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2、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3、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4、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的。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2024-08-30 11:45
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2025-02-07 17:13
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时间根据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一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于其他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须进行调查,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或者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2024-10-10 10:36
15天。
1、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2、当事人逾期(决定书规定的时间)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申请行政诉讼。
2024-06-03 14:20
2025-07-24 17:00
行政处罚要二年内作出,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