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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势鉴定时间是不是计入办案期限

刑事辩护 2025-10-23 16:26 标签: 办案 伤势 计入

伤势鉴定时间一般是不计入办案期限的。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属于为了查明案情而进行的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肖德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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