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安全许可证在什么地方办理

建筑工程 2025-12-12 14:43 标签: 许可证 办理 地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由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颁发和管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中央管理以外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由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 【单位负责人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王海生律师

王海生律师

广东竹书皋荣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公司法务 建筑工程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