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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了,但不构成轻伤,怎么处理

其他 2025-10-13 16:27 标签: 轻伤

1、被他人动手打了,但是构不成轻伤的,受害人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2、如果施暴者的行为明确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陈嘉颖律师

陈嘉颖律师

浙江中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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