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也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吸食、注射毒品对驾驶证的影响:
1、机动车驾驶人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法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2、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或者有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记录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对吸毒人员的处理: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3、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2022-12-01 16:44
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如下: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除此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等。
2025-08-16 11:40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024-05-15 15:53
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2025-11-13 16:29
吸食注射毒品对驾驶行为的影响主要表现是为:司机在吸食冰毒等毒品后,会出现亢奋、幻觉等症状;而在吸食海洛因等传统毒品时,则会出现嗜睡、颓废等症状。毒瘾发作时产生的身体无力、行为异常、意识障碍、人格改变等,会严重影响司机驾车时的判断,进而引发交通事故。
吸食、注射毒品对驾驶车辆的影响:
1、机动车驾驶人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法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2、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或者有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记录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
2022-08-11 11:39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年限根据吊销原因不同,年限也不同。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