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公证委托书如何办理

其他 2025-10-13 16:04 标签: 委托书 公证 办理

公证委托书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以及委托书、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等材料,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公证提出。
二、公证员对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办理登记。对于不符合条件或缺少材料的,及时通知当事人办理并提交。
三、经审查符合办理公证条件的,出具公证书。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曹纯辉律师

曹纯辉律师

北京市盈科(临沂)律师事务所

劳动工伤 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