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属于个人所有,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上的房产属于个人所有。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2022-05-07 16:50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022-08-12 15:01
在一般情况下,宅基地需计算院子面积。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2024-07-30 09:21
宅基地面积是不算楼层的。宅基地的面积只算占地面积,不按楼层计算。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2025-07-19 10:38
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户自建的院子是被视为宅基地面积的。
值得注意的是,宅基地不仅指建筑物本身及其附属设施,还包含了其周围的部分土地,如正房、辅助用房和禽畜舍等等,以及在建筑外围设置的围墙以内的所有土地。
然而,如果某片土地仅仅作为晾晒作物或停车之用,它并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宅基地范围之内。
根据国家政策,每一位农民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的规模必须严格遵守各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政府所设定的特定标准,不得超出。
此外,广大农民朋友们只能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而并无所有权。
2025-02-17 16:57
不是,农村宅基地有使用年限。
宅基地分两种:
1、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
2、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份而获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