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俗称“打新”或“新股申购”)的相关法规要点如下所列:
首先,您需要确保在申购日前两天的往回倒推至20个交易日内,您持有的证券市值需大于或等于每日平均1万元的价值,且这个市值统计是沪深两市分别单独计算的结果;其次,对于展开融资融券业务的客户,他们的信用证券账户中的市值也将被并入到其所属投资人的总市值当中进行计算;最后,为了保证申购款项能按时存入资金账户,请务必于申购委托之前完成相关操作。
具体解释如下:
第一,我们需要提醒您的是,从T-2日(T表示申购日期)往前数20个交易日的期间内,您持有的证券市值必须维持在每日平均不低于1万元的水平。
在这个计算时间范围内,我们仅对非限售A股进行市值统计,同时不包含B股、基金、债券、优先股及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等其他种类的证券资产。
第二,请特别注意,针对沪市主板市场,每1万元的市值对应着一个签号,而每个签号代表1000股的份额。
如果您的市值不足以覆盖这部分数量,那该部分就会被扣减掉,不会被纳入计算。
同样地,对于沪市的科创板市场,每5000元的市值会对应生成一个签号,每个签号对应着500股的股权;然而,深市方面则会根据每1万元市值生成两个签号,每个签号对应的也是500股的股权。
因此,投资者账户的证券市值越高,得到的签号也就越多,从而提高了他们实际中签的概率。
不过请注意,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您的所有申购额都不能超过证券发行公司指定的申购最高限制。
第三,我们要提示您,在申购日当天,假如有多支新股供您选择申购,那么您的市值是可以被反复利用的。
发行新股的决议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发行新股的决议】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2022-08-29 11:20
1、要在申购日前2天的再往前推20天内,要持有超过日均1万元的证券市值(沪深两市分开算);
2、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3、申购款应在申购委托前存入资金账户
2022-08-20 09:33
有以下三个条件:
1、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应该改为中签后再缴款新股申购预先缴款改为中签后再缴款。按照持有股票的市值进行配售不用预缴款就能等同于持有流通市值的股民都有机会申购新股。
2、三次中签不缴款挨罚调整后的规则,增加惩戒性措施。
3、没有低风险高收益的特点了。
三板又叫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它是指具有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采用电子交易方式,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规范股份转让服务的股份转让平台。
2021-01-31 15:13
1、夫妻双方要有特区户籍;
2、持有特区户籍户口单身职工,和特区户籍并且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组成一户的家庭;
3、持有特区户籍户口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
4、持有特区户籍户口的军人、烈士的配偶。
2022-08-11 14:16
关于押金的法律性质,主要观点有:(1)抵销预约说。 认为押金的交付意味着当事人之间成立押金预约,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以押金与其债权相抵销。(2)解除条件附债权说。 认为押金的交付,发生了附解除条件的债权,即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所负的返还押金的债务上,附有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在所受损害的限度内押金归于消灭的解除条件。(3)附解除条件的消费寄托说。认为押金的交付,为附解除条件的消费寄托,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所附条件成就,债权人无需返还押金。(4)债权质说。认为交付押金者, 对其受领人有请求返还之请求权,系以该项债权设定质权,故其性质为债权质权。 (5)信托的所有权让与说。认为押金的交付,其受领人负有附停止条件的返还义务,系信托的所有权让与行为。受领人在自己债权受清偿之前,无返还的义务。即以交付押金者将来履行债务作为受领人返还押金的停止条件,因而,他债权人不得对尚未成立的返还请求权实施强制执行,其受领人得优先受偿。
2021-01-29 09:02
基金申购是指投资者到基金管理公司或选定的基金代销机构开设基金帐户,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申购基金份额的数量是以申购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的,具体计算方法须符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在基金销售文件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