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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仲裁究竟是什么意思

其他 2025-09-25 15:50 标签: 仲裁 房屋

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房屋争议提交至仲裁委,由仲裁委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争议解决方法。
当事人撰写仲裁协议、明确仲裁请求后向所在地的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确认受理后选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开庭审理、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作出裁断,下达裁决书。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
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仲裁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并询问当事人。

王金贵律师

王金贵律师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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