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的条款有: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方法;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1-02-20 08:56
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
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合同无效。
之所以规定这两种免责条款无效,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而且也侵害和损害了对方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所以必须坚决禁止。
2024-10-11 14:25
财产保险合同是以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协议。财产保险合同主要以补偿或者填补财产的实际损失为目的,也被称为“损失保险”,因而贯彻损失填补原则。
2025-03-21 17:15
大多数财产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不以投保方支付保险费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双方当事人只要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合同即生效。
投保人应按双方约定,及时缴纳保险费。保险人应对合同生效后的保险合同标的负责,包括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之前的那一段时间。
2022-08-10 09:53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某些事宜达成一致所签订的书面协议,然后依法成立的合同受到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双方是需要遵守自己的权利义务的。
我国的民法典对合同必备的条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内容通常是由双方当事人来约定的,合同必备的条款一般有以下的8个: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2025-01-16 08:56
财产保险的内容有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方法;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