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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中财产保全可以用民宅担保吗

其他 2025-12-20 14:47 标签: 诉中 民宅 担保

1、可以。
2、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可以用民宅提供担保,由法院裁定是否受理。
3、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窦泽正律师

窦泽正律师

北京盈科(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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