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环保局出具的“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022-08-12 16:38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五、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022-08-05 15:59
工程验收需要提供: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024-12-19 08:33
工程验收资料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程前期文件
1.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3.计划任务书及批复
4.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
5.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和年度计划项目表
6.征地、拆迁等审批文件(包括拆迁、补偿等文件)等等。
第二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1.工程概况表
2.工程竣工总结
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5.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第三部分施工技术文件,包括:
一、建筑与结构工程;
二、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文件;
三、建筑电气工程文件。
四、智能建筑工程文件;
五、通风与空调工程文件;
六、电梯工程文件。
第四部分:
除以上文件材料以外的材料报验和工程报验等监理文件材料。
第五部分:
竣工图
一、建筑竣工图;
二、结构竣工图;
三、给排水竣工图;
四、采暖竣工图;
五、电气竣工图;
六、通风与空调竣工图。
第六部分:
与工程有关的各种声像材料(注明文字说明、工程名称、地点、时间、施工部位等)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2022-08-10 14:13
验收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
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2023-05-29 13:37
施工企业工程拖欠款的应对如下:(一)与欠款人对工程欠款进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二)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三)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四)到欠款人住所地或工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