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属地基与基础分部的子分部工程,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允许由总承包合法分包给具备专业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
但不可以由建设方肢解独立发包。
桩基工程需要以下资料: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桩基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及材料代用通知单等。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执行中的变更情况。
(3)桩位测量放线图,包括工程桩位线复核签证单。
(4)原材料质量合格证、复检报告。
(5)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6)桩孔、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隐蔽记录及各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单及施工记录。
(7)成桩质量检查报告。
(8)单桩承载力检测报告。
(9)基坑挖至设计标高的桩位竣工平面图及桩顶标高图。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2025-02-20 10:46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规明文规定,桩基施工项目是无法单独进行发包的。
具体说来,桩基的资质归属在地基基础施工作业之范畴内,由此导致了它无法直接进行劳务分包的操作。
我们必须强调的是,只有那些具备与签订该项工作对应的资质条件的企业方能有资格承担此部分的工程承包任务。
2025-06-12 11:17
在我国单独发包是被允许的,根据《建筑法》《招投标法》等,只要不是对主体结构进行分包,未构成直接分包,就是被允许的。
单位工程定义:
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除单独立项的专业工程外,建设单位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施工发包给专业承包单位。
2022-08-12 13:59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建筑业也发展得格外快。但是在建筑业存在着一个普遍的现象,那就是发包方拖欠施工企业的工程款。面对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做好以下几点:
1、尽快起诉发包方。一旦遇到发包方无故迟延支付或者不支付工程价款的情形,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承包商应该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要注意证据的保存。竣工结算资料应完整,如果结算资料不完整,发包方很可能以此拖延支付工程价款。
3、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4、如果承包人直接起诉发包人,判决胜诉后却发现发包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但发包人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这时,承包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到期债权予以强制执行,要求第三人直接向承包人履行债务。
2021-12-23 17:18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建筑业也发展得格外快。但是在建筑业存在着一个普遍的现象,那就是发包方拖欠施工企业的工程款。面对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做好以下几点:
1、尽快起诉发包方。一旦遇到发包方无故迟延支付或者不支付工程价款的情形,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承包商应该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要注意证据的保存。竣工结算资料应完整,如果结算资料不完整,发包方很可能以此拖延支付工程价款。
3、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4、如果承包人直接起诉发包人,判决胜诉后却发现发包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但发包人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这时,承包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到期债权予以强制执行,要求第三人直接向承包人履行债务。
2025-01-23 16:34
1.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2.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
3.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4.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5.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