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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需遵守什么规定

刑事辩护 2025-12-24 15:00 标签: 取保候审 规定 取保

被准予暂缓其监禁,等候审查之罪行被告人和嫌疑人须恪守如下各项规定:
(一)在未获执行机关许可之下,不得擅自离开自身所居住的市或县域。
(二)倘若其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必须在24个小时内向前述执行机关知会并填报相关资料。
(三)凡有传唤时,须尽速依照要求及时报到参与听证。
(四)不得以任何手段干扰调查证人做证的过程。
(五)禁止销毁、伪造证据或串供。
在必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强制命令被准予暂缓监禁,等待审查之罪行的被告人和嫌疑人应严格遵循下列一条或多条规定:
(一)不允许进入某些特定地点或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人士进行会面或通讯往来。
(三)不得从事某些特定的行为或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等交付给执行机关进行妥善保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蒋智勇律师

蒋智勇律师

陕西冠苍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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