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征收储备土地应如何补偿

征地拆迁 2025-08-27 10:26 标签: 补偿 征收 储备

征收储备土地补偿如下:
(1)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补偿;
(2)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补偿;
(3)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向该所在人支付补偿;
(4)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富余劳动力支付补偿。
土地储备的法律原则是:
1、合法运作原则;
2、资源优化配置原则;
3、可持续发展原则。
储备的对象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者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依法收回的土地;
(二)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届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
(三)被依法没收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四)因用地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其它原因调整出的国有土地,或者是经核准报废的交通设施、矿场用地;
(五)交易价格偏低,政府应优先购买的土地;
(六)依法分批次征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上海金钻律师事务所

上海金钻律师事务所

上海金钻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 公司治理与合规 股权收购和资产并购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银行与金融 证券与资本市场 环保及双碳 民商事争议解决 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 互联网与信息技术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