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建设完毕。
2、各专业主管部门对归口管理的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
3、建筑渣土、施工机具和各类临时建筑等全部拆除清运完毕,达到场清地净。
4、具备实行封闭式物业管理的基本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025-05-22 15:25
标准如下: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
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2021-02-04 14:01
首先是证件验收:开发商将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交付住宅的还须提供《住房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房屋实测面积报告。如未出示上述相关资料,购房者可拒绝接房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其次是现场验收:
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
2、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3、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
凡竣工房屋,一般须做到“五通一平”,也就是给水、排水、供电、通讯、通路、土地平整。高层住宅楼生活供水系统,必须具有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用水合格证。高层住宅楼电梯,必须具有劳动部门核发安全运行合格证。高层住宅楼消防供水系统,必须经消防部门检验合格。房屋应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
2024-05-18 14:03
验收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定标准是: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2024-10-22 09:47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图纸会审记录;
存在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时,还应检查设计变更记录和工程洽商记录3、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和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4、隐蔽工程(随工检查)验收记录;
5、安装质量及观感质量验收记录;
6、自检记录;
7、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试运行记录。
2022-08-19 10:13
(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