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能是单位吗

刑事辩护 2025-07-10 09:52 标签: 信用卡诈骗罪 主体 单位

信用卡诈骗罪不可以由单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达到3000元以上,构成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张豆豆律师

张豆豆律师

河南炳东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