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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吗

劳动工伤 2025-07-30 14:41 标签: 停工留薪期 福利待遇 工资

劳动者因工伤或患病而被判定为停工留职期间所享有的工资以及相关福利待遇均应由用人企业负责提供与支付,这一部分内容应当按照双方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和规定来执行。
通常情况下,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都应该有机会就合同的各项具体条款进行深入讨论及协商,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时间等等细节。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康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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