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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累进的计算方式

行政诉讼 2025-07-30 11:20 标签: 累进 个人所得税 计算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公民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起始起点金额设定在每年收入5000元人民币以上,对于超出此额度的部分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相关税率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依法计征。
然而,由于大众对于如何准确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方式并未有广泛而深入的了解与认知,本篇律图专栏将为您详尽解析这一问题。
关于如何精确地进行超额累进制税率的计算,详细步骤如下:
首先,计算出全年应纳的所得额;
其次,依照法定适用税率计算出应付的税金;
最后,扣除依规定可以抵扣的直接税费后,最终得出实际发放至个人手中的净收入。
详细来说,全年应纳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实际应得工资(即应发工资)-四金-5000元人民币。
至于实践中具体的计算过程,我们可以表示为:
实际发放薪资=应发工资-四金-应纳税所得额。
另外,根据我国税法相关规定,自2008年3月份起,个税起征标准改为每月2000元人民币;自2011年9月1日起,该标准提高至每月5000元人民币。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孙宇峰律师

孙宇峰律师

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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