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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

劳动工伤 2025-06-14 10:18 标签: 生育津贴 领取 条件

鉴于各地区相关政策存在差异,关于生育津贴的具体领取标准和特殊状况,详细情况请咨询当地有关机构和部门。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事项仍需遵循当地政府规范和条例:
(1)具有我国合法有效户籍身份的女性——包括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不论是否正在职业生涯中,只要曾经参与过本市境内的城镇社保系统并按照规定建构了个人帐户,便可满足领取生育津贴的基本资格;
(2)虽然并非本市居民,但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有效的劳工合同并在该单位提供劳务服务,日常工作中及时缴纳所在城市的社会保险——即通常所说的“五险”,那么在怀孕后生育期间同样可以享有相应生育福利;
(3)申请并享用生育保险福利待遇,应当满足国家、省级和市级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同时用人单位应持续不断地全额垫付6个月及以上的保险费用。
此种支付期限应从在册参保之日起算,在既定的缴费时期之前进行的补缴行为将不予计入在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戴春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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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银(赣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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