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工伤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劳动工伤 2025-07-09 16:42 标签: 工伤 伤残 鉴定

1、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时间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一般在工伤认定后就可以做。
2、但是如果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有一方不服或者申明要去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需要60天。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包双连律师

包双连律师

内蒙古星洋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离婚抚养 、继承、交通事故、劳动工伤 借贷纠纷 、合同纠纷等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