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举证条件有:
(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
(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
(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举证期限是指在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基础事实的期限,该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但是人民法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指定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三十日。
2022-12-01 17:23
延期举证法律依据如下: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通过组织证据交换进行审理前准备的,证据交换之日举证期限届满。
证据交换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2026-02-02 14:30
由于以下原因导致工程拖期,承包单位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申请,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批准工程延期时间。
1、监理工程师发出工程变更指令而导致工程量增加;
2、合同所涉及的任何可能造成工程延期的原因,如延期交图、工程暂停、对合格工程的剥离检查及不利的外界条件等;
3、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4、由业主造成的任何延误、干扰或障碍,如未及时提供施工场地、未及时付款等;
5、除承包单位自身以外的其他任何原因。
2025-09-25 13:48
由于以下原因导致工程拖期,承包单位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申请,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批准工程延期时间。
1、监理工程师发出工程变更指令而导致工程量增加;
2、合同所涉及的任何可能造成工程延期的原因,如延期交图、工程暂停、对合格工程的剥离检查及不利的外界条件等;
3、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4、由业主造成的任何延误、干扰或障碍,如未及时提供施工场地、未及时付款等;
5、除承包单位自身以外的其他任何原因。
2023-07-03 14:10
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举证责任的确定:1、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2、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2022-08-26 16:19
延期交房免责事由有以下情况: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如确属以上几种情况,且对建设工程的进度却又影响的,则开发商可以免除逾期交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