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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的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2025-04-30 10:44 标签: 刑事责任 生产有毒食品罪

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的刑事责任主要包括:
1、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致使人体健康遭受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的,则处十年以上有期、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罗成律师

罗成律师

重庆万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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