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的嫌疑人有多次受贿行为的,追诉时效是从最后一次受贿后开始计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2025-01-10 15:50
2025-02-19 16:22
2024-11-07 09:30
1、受贿罪的嫌疑人有多次受贿行为的,追诉时效是从最后一次受贿后开始计算的,要依据受贿罪最高的处罚而计算追诉的时效。
2、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如果行为人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2024-08-22 10:42
受贿罪追诉时效的认定:
1、如果受贿罪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其追诉时效为五年;
2、如果受贿罪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其追诉时效为十年;
3、如果受贿罪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其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2025-09-17 14:18
我国刑法追诉时效是如何计算的根据我国刑法第89条的规定,追诉时效的计算分为两种情况:
(一)即成犯追诉时效的计算。
即成犯追诉期限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所谓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
由于刑法对不同种类和形态的犯罪所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同,因而其犯罪成立之日的计算标准亦相应不同:
(1)行为犯或以一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为既遂构成所必需的犯罪,应从犯罪行为实施之日起计算。
(2)危险犯,应从实施危险行为之日起计算。
(3)预备犯,应从预备犯罪之日起计算。